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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哪些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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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以下事项:

1、工程项目招标人的名称与地址;

2、工程招标项目的内容、规模以及资金来源;

3、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;

4、获取工程项目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、地点;

5、工程项目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;

6、工程项目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。

一、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什么

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:

1、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,主要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;

2、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,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,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;

3、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,不直接收取现金、个人存折;

4、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,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、投标单位名称(全称)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以便核对查实。

二、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流程

正常情况下,在确定中标方后,经办部门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,由相关部分审批后即可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了,我们可以提醒大家:没中标是经办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单交财务部,投标单位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;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之后,携收据5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)。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规定,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,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招标人终止招标的,应当及时发布公告,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。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,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、招标文件的费用,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。
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
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第十四条

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:

(一)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;

(二)招标项目的内容、规模、资金来源;

(三)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;

(四)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;

(五)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;

(六)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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