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分析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明确规定,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,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;不按照规定申报户口、假报户口的,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根据情节轻重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:
1、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;
2、假报户口的;
3、伪造、涂改、转让、出借、出卖户口证件的;
4、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;五、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。